龍巖市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拍賣出讓公告
(龍自然告字〔2025〕7號)
經龍巖市人民政府批準,龍巖市自然資源局定于2025年7月18日上午9時,在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3號交易廳(交易廳3),拍賣出讓一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委托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為龍巖市自然資源局的代理人負責本次的拍賣活動。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地塊基本情況:
宗地編號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批準機關 及文號 |
2025拍-5 |
龍巖大道西側、金雞路南側(雙龍路兩側片區(qū)A1地塊) |
住宅用地—城鎮(zhèn)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業(yè)用地(商鋪、商場等) |
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
龍政地〔2025〕 95號 |
宗地的具體位置、用途詳見規(guī)劃圖件所示。
二、地塊主要規(guī)劃設計條件:
地塊編號 |
規(guī)劃(出讓)用地面積(平方米) |
建筑面積 (平方米)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2025拍-5 |
37640 |
≥38017且<56460 |
≥1.01且<1.5 |
10-23 |
30-40 |
≤50 |
說明:1.容積率按《福建省城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和《龍巖市實施<福建省城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細則(2017年版)》進行計算。建筑面積是按《房產測量規(guī)范》(GB/T17986.1-2000)計算辦法計算的地上建筑面積和地下需要分攤到地上部分建筑面積之和。2.具體規(guī)劃設計條件以出讓地塊規(guī)劃條件為準。3.出讓面積以實際交地面積為準。
三、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并具備房地產開發(fā)資質的企業(yè)均可申請參加競買,但未按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或未履行出讓合同相關條款或法律法規(guī)對申請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聯(lián)合申請的,各方都必須符合上述要求。同一申請人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不得參與同一宗地的競買。
四、提交競買申請時間及拍賣資料的索取方式
1.拍賣資料的索取方式: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6日工作日期間應到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龍巖市新羅區(qū)蓮西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八樓,聯(lián)系人及電話:鄭先生 0597-2688591、2688592)索取《拍賣出讓文件資料》。
2.提交競買申請時間: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6日工作日期間,在申請報名時需提交《地塊踏看和申請競買承諾書》。
3.競買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當持本人、其他組織負責人或法人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者護照、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組織登記證件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文件(應當列明具體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地塊踏看和申請競買承諾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向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競買申請,并填寫競買申請表(應攜帶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私章),聯(lián)合申請的,還應提交下列文件:
(1)聯(lián)合申請各方共同簽署的申請書;
(2)聯(lián)合競買協(xié)議,協(xié)議要規(guī)定聯(lián)合各方的權利、義務,并明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
申請人應當認真參閱《拍賣資料》。申請人參加競買并提交競買申請和承諾書,則視為接受拍賣出讓公告、競買須知、出讓合同條款等公開出讓文件規(guī)定,愿意承擔相應責任。
五、競買保證金及起始價
1.競買保證金、起始價如下表:
單位:萬元
宗地編號 |
競買保證金 |
起始價 |
2025拍-5 |
9720 |
48600 |
2.符合競買條件的申請人必須在報名截止日(7月16日)16:30之前繳納競買保證金(以到保證金賬戶時間為準),以取得競買資格。繳納競買保證金可用銀行本票方式(本票中須注明競買地塊),也可直接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六、其它相關事宜
1.出讓宗地對口劃片學校。
按現(xiàn)行學校招生劃片范圍,出讓地塊對應劃片學校如下:
地塊編號 |
擬劃片小學 |
擬劃片中學 |
2025拍-5 |
龍巖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附屬小學 |
龍巖市第一中學錦山學校 |
隨著新建學校的增加,劃片范圍有可能進行調整,具體按照當年制定的招生方案執(zhí)行。
2.上述地塊競買成交后,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簽訂和履行出讓合同的定金,履行合同義務后,依申請可轉為出讓價款。競買未成交的,競買保證金在本次公開出讓活動結束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但不計利息。
3.上述地塊的出讓金繳交時間為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必須繳納成交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余款繳交時間為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付清。以上截止時間遇雙休日或法定節(jié)假日則相應提前。地塊交地時間為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出讓金繳清之日起6個月內交地。上述地塊受讓人未按時繳清出讓金,在稅務部門催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出讓金及滯納金的,則交地時間按滯納金繳清之日起6個月內交地。
4.出讓價款以人民幣按成交總價計價。出讓價款不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契稅。
5.地塊交地工作由龍巖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負責。
6.出讓地塊在交地之日起十個月內開工、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
7.本公告與本次所有出讓文件資料均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對競買人競買、簽訂和履行出讓合同均有約束力。本次拍賣出讓的競得人可以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有權機關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項目立項、房地產開發(fā)資質等相關手續(xù)。
8.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應在龍巖市行政區(qū)域內設立獨立核算的法人企業(yè)(已在龍巖市設立的除外)對該地塊進行開發(fā)建設,該用地開發(fā)建設所產生的稅費必須在龍巖市交納。競得人競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若要成立新的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對地塊進行開發(fā)建設的,應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完成新公司的注冊登記手續(xù),并由新公司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
9.地塊競得人(開發(fā)企業(yè))應在發(fā)改部門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前到民政部門辦理名稱備案手續(xù)。
10.地塊競得人(開發(fā)企業(yè))應按出讓合同約定依法依規(guī)開發(fā)建設,在取得該宗地(項目)首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可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納入“交房即交證”服務。
11.競買保證金使用銀行本票的,收款人為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不使用銀行本票的,可直接匯入以下賬戶:
(1)戶 名: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 戶 行:建設銀行龍巖分行營業(yè)部
賬 號:35050169249009111666
(2)戶 名: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 戶 行:興業(yè)銀行龍巖新興支行
賬 號:171030100100305899
(3)戶 名: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 戶 行: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巖新羅支行
賬 號:13710101040286665
(4)戶 名: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龍巖分行新羅支行
賬 號:1410010129264061808
12.其他有關事宜,競買人可向龍巖市自然資源局權益利用科咨詢。
地 址:龍巖市新羅區(qū)蓮新南路2號
咨詢電話:0597--2688591、2688592、2212028
聯(lián) 系 人:鄭先生、林先生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25日